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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粒“减肥药”牵出涉210人大案

时间:2024-05-30 来源:核心产品

  随着社会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上的习惯的改变,超重肥胖人群迅速增多,然而运动太累,节食太苦,不少减肥人群希望能够通过减肥药轻松“躺瘦”,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前不久,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平台引流推广,多层级分销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减肥食品的案件,案涉210人均被抓捕归案,涉案人员为自己无底线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左旋肉碱胶囊,纯中药成分,10天减重10斤。”2022年4月,南京市民刘某在某宝上购物时,发现了一款名叫“左旋肉碱胶囊”的减肥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见效快,无任何副作用,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购买了两盒。

  收到商品后,刘某仅服用了1粒减肥胶囊,便出现了头晕、恶心、心慌、失眠等不良反应。刘某怀疑自己买到了伪劣产品,于是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便锁定了该减肥药的卖家陈某径、肖某江,后经工作,陆续抓获上家张某军、胡某甲、胡某乙、陈某成等涉案人员,并查扣大量减肥胶囊、压片糖果、减肥巧克力及生产工具和原料。经检测,查扣的减肥产品中均检出、酚酞或者成分(“”“酚酞”“”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随意滥用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经查,张某军、胡某甲等人购买、等原材料生产减肥胶囊、减肥压片糖果及减肥巧克力,通过网络站点平台引流推广,层层发展代理商进行销售。一起涉案人员众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张某军、胡某甲等人发展的下级代理遍布全国20余个省份,下级代理大部分系服装店、美容店、美甲店的个体经营者与网络主播。他们以0.8元/粒至1元/粒不等的价格购进涉案减肥产品后,冠以“黄金海岸胶囊”“左旋肉碱胶囊”等名称进行包装,并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不少粉丝、老顾客基于对于商家正常业务的信任,大量购买,平均进价不足1元/粒的减肥产品被卖出40元/粒的高价。

  2023年2月2日,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提前介入,针对网络销售隐蔽性强、追踪打击难度大的特点,从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观明知、减肥产品来源、精准销售数额、上下游犯罪关系等方面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共计抓捕涉案人员210人。

  2023年3月28日起,涉案人员被陆续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审核检查起诉期间,承办人经过审查涉案电子数据,发现部分涉案人员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即涉案人员无需囤货,只需向上家提供客户的订单信息让上家直接将货物邮寄给客户)销售涉案减肥产品的线索,遂开展“一件代发”刑事监督立案,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诉7人。

  因本案涉案人员众多,且参与时间、犯罪行为、销售金额等情节多不相同,为确保罪刑相适应,鼓楼区检察院经最大限度地考虑,决定对参与销售时间比较短、进货数量较少、销售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前科的52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同时,鼓楼区检察院依法跨区域向52名涉案人员住所地的行政主任部门分别制发检察意见书,不枉不纵,保证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在办理该系列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大部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依托美容美发店、美甲店等店铺销售涉案减肥产品。为加强辖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实体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以及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等场所。目前已查处2家店铺涉嫌销售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

  鼓楼区检察院先后于2023年8月24日、12月29日、2024年4月25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胡某甲等158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先后于2023年10月31日、2024年2月5日对98名涉案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同时禁止涉案人员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或三年或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减肥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一审判决后,98名涉案人员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另60人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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