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主营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等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等。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等。
公司为美克化工、中泰石化、上海多经、海南永熙、宁波常棣、厦门中泰永熙、新疆中泰永熙、浙江永熙提供133,20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由公司按持股票比例做担保,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公司根据真实的情况为关联方做担保,担保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121,528.88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为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149,606.64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5,56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来提供的担保总额377,73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新增授信担保854,7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740,260.02万元(剔除2024年度到期不再续贷的贷款担保3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关联方做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按持股票比例做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永熙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常棣物产有限公司、厦门中泰永熙物产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永熙物产有限公司、浙江永熙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按持股票比例做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都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氯碱”)、新疆圣雄电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电石”)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公司向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圣雄能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55,000万元,由企业来提供连带责保证担保;
2、圣雄氯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1,600万元,由企业来提供连带责保证担保;
3、圣雄电石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50,000万元,由企业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期限、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圣雄能源及其子公司将净值为32.82亿元的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抵押给中泰化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液氯、液碱、片碱、次氯酸钠批发;煤化工、盐化工系列新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水泥、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火力发电、销售,工程项目施工,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煤炭开采等。
其他说明:截至目前,此公司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涉及2起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等情形对本次担保不构成实质影响。
公司为圣雄能源、圣雄氯碱、圣雄电石提供126,60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上述担保事项由企业来提供担保,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5,56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77,73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新增授信担保854,7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740,260.02万元(剔除2024年度到期不再续贷的贷款担保3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中泰震纶纺织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1,000万元、20,000万元,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中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下属公司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辰、赵永禄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湖路158号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等。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期限、利率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2、新疆中泰震纶纺织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具体期限、利率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上述担保由中泰集团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中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为公司下属公司做担保,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中泰集团为公司下属企业来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制股权的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6,905.87万元(未经审计)。
2、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49,606.6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泰集团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保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促进下属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控股股东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震纶纺织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023年9月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协商,拟由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在关联董事陈辰先生、赵永禄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中泰集团申请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等。
本次关联交易系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期限一年。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借款合同。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06,905.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49,606.64元。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改善贷款期限结构,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以采取包括接受控制股权的人财务资助在内的多种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023年9月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中泰纺织”)持有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54.93%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现根据阿拉尔中泰纺织日常经营需要,为了确保其经营周转,库尔勒中泰纺织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135,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辰、赵永禄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注册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孵化中心3、4层
主营业务:纺纱加工,合成纤维制造、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棉、麻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等。
阿拉尔中泰纺织股东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着互利、公平、诚信、互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库尔勒中泰纺织为控股子公司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526.36万元(未经审计)。
库尔勒中泰纺织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阿拉尔中泰纺织部分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2024年阿拉尔中泰纺织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生产装置运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
依据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库尔勒中泰纺织此次向阿拉尔中泰纺织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为库尔勒中泰纺织控股子公司,阿拉尔中泰纺织部分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是根据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给公司,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应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行效率,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经营业绩,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91.99亿元(数据未经审计,为公司对控股子企业来提供的财务资助、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
4、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服装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023年9月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商誉、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经初步测试及评估分析,2023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94,159.9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3,966.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70,19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8,380.2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5,586.44万元。主要是控股孙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对阿克苏海鸿纺织有限公司计提坏账14,418.20万元;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对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计提坏账3,131.84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581.89万元。主要是纺织产品计提存货跌价9,658.4万元,氯碱产品计提存货跌价10,519.77万元,煤焦油等计提存货跌价9,403.72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此计提方法并结合与评估机构的预沟通结果,公司预计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414.91万元。主要是控股孙公司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675.38万元,控股子公司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130.03 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且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此计提方法,本期预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84.46万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供应链信息平台一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84.4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年末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与评估机构的预沟通结果,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5,732.14万元。主要是公司重组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455.07万元;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新疆中泰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859.05万元。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此计提方法,本期计提联营企业阿克苏海鸿纺织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692.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对存在减值迹象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根据与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预沟通,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387.89 万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石灰石制水泥生产线改造为电石渣制水泥项目,拆除的部分设备无法继续使用,计提在建工程减值2,522.29万元。
经初步测试及评估分析,公司2023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4,159.93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615.48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已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在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法律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保持对本公告事项的持续关注,因此不排除后续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